搜索
查看: 2321|回复: 0

北京: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方式通知

[复制链接]

4856

主题

4856

帖子

4861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4861
发表于 2018-9-4 17:2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京教计〔2018〕21号
各区教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京教计〔2018〕20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京教基二〔2017〕13号)精神,我市研究确定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以下简称“等级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等级性考试
(一)考试科目
高中学生根据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和兴趣,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选择其中3门参加等级性考试。考生最多报考3门科目的等级性考试,并要求在等级性考试之前取得对应科目合格性考试合格成绩。
(二)考试安排
等级性考试每学年组织1次,安排在6月,与当年统一高考同期进行。每门科目等级性考试时间90分钟,卷面满分100分。
二、成绩呈现及折算方式
(一)成绩呈现
等级性考试成绩以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为前提,按照考生原始成绩划定A、B、C、D、E五等,分别占各科目考试人数的15%、40%、30%、14%和1%,在五等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为21级,按最接近的累计比例划定,每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满分100分。具体等级比例和赋分值见附件。
(二)成绩使用
等级性考试成绩当年有效,计入高考本科录取总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三、其他事项
考试组织管理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高考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自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学生开始实施,2020年进行首次等级性考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8月22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长春门户网站

长春门户网是网民了解长春的网络窗口,同是提供长春地区百姓生活分类供求信息的门户网站,同时提供长春网站建设、长春网站设计,我们将逐步的完善网站分类信息资源;

长春门户网二维码

联系我们

  • 工作时间:早上8:00 - 晚上5:30
  • 投稿联系:13624467185(微信同号)
  • 反馈邮箱:5053050@QQ.com
  • 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亚泰大街与自由大路交汇五环国际大厦1408室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cc! ( 吉ICP备2021009740号-8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