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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下露出一截裤脚不料拽出一裸男 他拿起菜刀就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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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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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31 15:4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温州的马先生回家发现床下露出一只裤脚,他下意识去捡,却“捡”到一个裸男。原来老婆在家偷情!马先生一怒之下拿起菜刀砍向了裸男……
马先生今年30岁,贵州人,与妻子肖女士一起在温州务工,他们住在马先生打工的工地宿舍里。
今年6月的一天, 马先生从驾校学车后回到宿舍,发现房门竟从里面反锁了。他敲了敲门,老婆没有马上来开门,他也没多想,以为老婆是在房间里睡觉。
站了一会儿后,马先生再次去敲门,这次,老婆把门打开了。进门后,马先生发现房间里满地纸巾,虽然觉得有点儿不对劲,但他也没有质疑老婆,只是默默去捡纸巾。
捡完纸巾,马先生又注意到床底下露出了一只裤脚,他以为是自己的裤子掉在地上了,下意识伸手去捡。
结果马先生一低头发现,床底下居然藏着个赤身裸体的男人。这时,马先生才意识到,自己的老婆刚才正与他人偷情。
气急败坏的马先生等不及对方爬出来,随手就拿起边上的菜刀对着露出的裤腿一通乱砍。被砍到腿的裸男赶紧爬出来求饶,马先生此时才看清对方的脸,他却一时间傻眼了。
原来妻子偷情的对象,竟然是自己平日里当哥哥一样对待的阿刘。阿刘和肖女士自知做了亏心事,他们当场就跪在马先生面前,请求他原谅。
而渐渐恢复理智的马先生看到阿刘血流不止,选择先把他送医救治。
“说实话我很害怕,家里刚买了房子,还在贷款,还有2个孩子要抚养,如果我被关起来,整个家就毁了。”马先生告诉检察官,他知道拿刀砍人肯定是犯法了,离开医院后也曾想过逃避,但是思虑再三后,他还是决定去自首。经鉴定,阿刘的伤势达轻伤一级。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马先生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一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日前,马先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起诉到瓯海法院。
检察官提醒:冲动是魔鬼,切勿因一时冲动以暴力行为解决争端,否则不但问题没有解决,还会因此而触犯刑罚,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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