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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守土地方寸 托民生百年——长春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工作纪实
4月19日,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兰宏良率队到长春市调研,对长春市国土资源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仓廪实、天下安。耕地是粮食生产的重要前提与保障,粮食生产离不开耕地这铺“温床”。
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党的十九大报告在保护耕地方面明确指出:要严格保护耕地,扩大轮作休耕试点,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作为主管部门,长春市国土资源局深知耕地保护对长春这样的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的重大意义,深感责任重大,并始终把保护耕地作为工作重中之重。
自2017年以来,长春市国土资源局严守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联合多个部门打造了“互联网+国土执法”执法监察工作体系。同时,秉承提倡高效用地、集约用地的原则,有效平衡了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之间的关系,为保障粮食安全和促进长春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多措并举 坚守“红线”
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在打造创新、效益、安全、法治、廉洁“五型国土”建设中,把耕地保护作为“安全国土”的核心和主线,明确提出了坚持数量、质量并重,严守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2017年,长春市与省政府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书,明确长春市耕地保护面积,对于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项目,长春市国土资源局严格落实“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占补平衡制度,使全市规划期内批准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全部达到了“占补平衡”。
在保护数量的同时,长春市还高度重视耕地质量。在德惠市、榆树市、农安县、双阳区、九台区等地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并推进“补改结合”工作。
今年3月,长春市顺利通过吉林省政府2017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在全省排名第一。截至目前,实有耕地面积144.30万公顷,超出耕地保有量137.67万公顷6.63万公顷,牢牢守住了全市耕地保护的“红线”。
通过全面落实“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五项工作,对基本农田实行永久性保护。一直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和管委会围绕国家和省国土厅有关指示精神,积极推进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和管护工作,采取行政、法律、经济、技术等综合手段,以实现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数量、生态等全方面管护。目前,全市已划定基本农田117.93万公顷,完成了村、组责任人确认工作。在交通沿线、城市周边显著位置设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界桩共301个。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建立永表册档案,做到图、数、实地相一致。长春市域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已顺利通过国家和省政府验收。
齐抓共管 扎紧“藩篱”
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耕地保护,只有多部门联合,齐抓共管,才能成合力,见实效。
长春市国土局通过一手“守护”,一手“打击”,切实保障耕地使用的合理合法。他们创新“三个工作新机制”,与法院联动、与检察院联建、与基层政府联合,与“国家两项制度试点”有机结合,启动运行了执法监察监控平台,实现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与科技的深度融合,打造了“互联网+国土执法”特色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体系,由过去国土部门“单打独斗”转变为各级政府部门“齐抓共管”。在国家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中,长春市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连续多年保持低位,远低于国家规定问责线。
今年,在国家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中,长春市违法占用耕地仍保持较低比例,为历史最好水平。另外,在全域例行督察工作中,长春市耕地认定不实问题整改率达100%、违法违规占地问题整改率达100%、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率达100%。在中央环保督查工作期间,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清单1-36批次总共涉及国土资源管理方面案件178件,全部办结。
去年底,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兰宏良专门批示:“长春市国土资源局与城区、开发区联合建立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联合监管机制,真正实现了‘发现在初始,消除在萌芽’,既提高了国土资源职能部门执法效能,又落实了属地监管责任,请全省执法监察系统学习借鉴。”自然资源部、省国土厅和市委、市政府多次对长春市国土资源局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在国家和全省相关会议上介绍了长春市经验。
高效用地 平衡发展
想金山,盼银山;守住耕地是靠山。保护耕地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城市的发展。
今年年初,长春市国土资源局为牢牢把握耕地保护与发展的结合点,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了《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17年土地市场情况分析及2018年形势预判的报告》,提出了具体建议和措施,并向社会发布了“2018年国有建设用地3000公顷供应计划”。
3月5日,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王君正对报告作出肯定批示,这是他自2016年以来第五次对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作出的批示肯定。
为深入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今年以来,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全面谋划、创新举措,在全市国土系统部署开展创新土地资源利用、增减挂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三大攻坚战”,倡导全市各类项目有效用地、高效用地。
为了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各城区和开发区工作的自主性和积极性,长春市出台实施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对不需要土地收购储备程序的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参照棚改、旧城改造项目的方式办理招拍挂出让手续……
今年前5个月,长春市国土系统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的同时,坚持“数量有了看质量、质量行了看效率、效率高了看服务”的原则,围绕全市“三去一降一补”布局,积极扶持现代服务业、工业、旅游、卫生、金融、科技等产业用地政策,继续推行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增容不增价”“分期验收”等政策,对南部新城、西部新城等5个重点区域,实行差别化地价政策。全市供地与去年同比增加48%,成交额与去年同比增加73%,有力保障和支持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新时代昭示新使命,新使命需要新担当。日前,自然资源部确定第28个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为“珍惜土地资源,建设美丽家园”,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同心聚力,坚决打好耕地保卫攻坚战,凝聚起全社会保护耕地的强大力量,为长春市的经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土地保障,为建设生态文明这个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而砥励前行,不懈奋斗!
4月19日,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兰宏良率队到长春市调研,对长春市国土资源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仓廪实、天下安。耕地是粮食生产的重要前提与保障,粮食生产离不开耕地这铺“温床”。
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党的十九大报告在保护耕地方面明确指出:要严格保护耕地,扩大轮作休耕试点,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作为主管部门,长春市国土资源局深知耕地保护对长春这样的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的重大意义,深感责任重大,并始终把保护耕地作为工作重中之重。
自2017年以来,长春市国土资源局严守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联合多个部门打造了“互联网+国土执法”执法监察工作体系。同时,秉承提倡高效用地、集约用地的原则,有效平衡了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之间的关系,为保障粮食安全和促进长春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多措并举 坚守“红线”
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在打造创新、效益、安全、法治、廉洁“五型国土”建设中,把耕地保护作为“安全国土”的核心和主线,明确提出了坚持数量、质量并重,严守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2017年,长春市与省政府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书,明确长春市耕地保护面积,对于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项目,长春市国土资源局严格落实“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占补平衡制度,使全市规划期内批准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全部达到了“占补平衡”。
在保护数量的同时,长春市还高度重视耕地质量。在德惠市、榆树市、农安县、双阳区、九台区等地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并推进“补改结合”工作。
今年3月,长春市顺利通过吉林省政府2017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在全省排名第一。截至目前,实有耕地面积144.30万公顷,超出耕地保有量137.67万公顷6.63万公顷,牢牢守住了全市耕地保护的“红线”。
通过全面落实“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五项工作,对基本农田实行永久性保护。一直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和管委会围绕国家和省国土厅有关指示精神,积极推进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和管护工作,采取行政、法律、经济、技术等综合手段,以实现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数量、生态等全方面管护。目前,全市已划定基本农田117.93万公顷,完成了村、组责任人确认工作。在交通沿线、城市周边显著位置设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界桩共301个。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建立永表册档案,做到图、数、实地相一致。长春市域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已顺利通过国家和省政府验收。
齐抓共管 扎紧“藩篱”
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耕地保护,只有多部门联合,齐抓共管,才能成合力,见实效。
长春市国土局通过一手“守护”,一手“打击”,切实保障耕地使用的合理合法。他们创新“三个工作新机制”,与法院联动、与检察院联建、与基层政府联合,与“国家两项制度试点”有机结合,启动运行了执法监察监控平台,实现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与科技的深度融合,打造了“互联网+国土执法”特色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体系,由过去国土部门“单打独斗”转变为各级政府部门“齐抓共管”。在国家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中,长春市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连续多年保持低位,远低于国家规定问责线。
今年,在国家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中,长春市违法占用耕地仍保持较低比例,为历史最好水平。另外,在全域例行督察工作中,长春市耕地认定不实问题整改率达100%、违法违规占地问题整改率达100%、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率达100%。在中央环保督查工作期间,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清单1-36批次总共涉及国土资源管理方面案件178件,全部办结。
去年底,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兰宏良专门批示:“长春市国土资源局与城区、开发区联合建立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联合监管机制,真正实现了‘发现在初始,消除在萌芽’,既提高了国土资源职能部门执法效能,又落实了属地监管责任,请全省执法监察系统学习借鉴。”自然资源部、省国土厅和市委、市政府多次对长春市国土资源局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在国家和全省相关会议上介绍了长春市经验。
高效用地 平衡发展
想金山,盼银山;守住耕地是靠山。保护耕地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城市的发展。
今年年初,长春市国土资源局为牢牢把握耕地保护与发展的结合点,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了《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17年土地市场情况分析及2018年形势预判的报告》,提出了具体建议和措施,并向社会发布了“2018年国有建设用地3000公顷供应计划”。
3月5日,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王君正对报告作出肯定批示,这是他自2016年以来第五次对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作出的批示肯定。
为深入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今年以来,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全面谋划、创新举措,在全市国土系统部署开展创新土地资源利用、增减挂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三大攻坚战”,倡导全市各类项目有效用地、高效用地。
为了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各城区和开发区工作的自主性和积极性,长春市出台实施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对不需要土地收购储备程序的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参照棚改、旧城改造项目的方式办理招拍挂出让手续……
今年前5个月,长春市国土系统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的同时,坚持“数量有了看质量、质量行了看效率、效率高了看服务”的原则,围绕全市“三去一降一补”布局,积极扶持现代服务业、工业、旅游、卫生、金融、科技等产业用地政策,继续推行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增容不增价”“分期验收”等政策,对南部新城、西部新城等5个重点区域,实行差别化地价政策。全市供地与去年同比增加48%,成交额与去年同比增加73%,有力保障和支持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新时代昭示新使命,新使命需要新担当。日前,自然资源部确定第28个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为“珍惜土地资源,建设美丽家园”,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同心聚力,坚决打好耕地保卫攻坚战,凝聚起全社会保护耕地的强大力量,为长春市的经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土地保障,为建设生态文明这个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而砥励前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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