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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爹? 父亲为护女儿将其男友刺伤, 结果他们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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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18 08:5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标题:坑爹? 父亲为护女儿将其男友刺伤, 结果他们结婚了, 父亲竟落了这下场
云南昆明的小刘和男友因感情纠纷在楼下争吵,父亲刘某担心女儿出事便携刀尾随,当双方发生冲突时,父亲将其男友刺伤。万万没想到的是,事发两月后女儿竟和男友领了结婚证,成了一家人。而昆明盘龙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2013年,65岁的刘某在某小区买了房,刘某的女儿小刘负责装修事宜,在此期间获得了邻居韩某多次帮助,两人逐渐发展成了男女朋友关系。
相处期间,两人经常发生不和,有时甚至大打出手,刘某得知后多次劝女儿与韩某分手,女儿总是不听。之后,刘某的女儿和韩某一直磕磕绊绊地在一起,争执、打架是家常便饭。   刘某一次次劝女儿离开韩某,但两人还是断断续续来往,直至发生了刘某刺伤韩某事件。
2017年8月3日15时左右,小刘和韩某发生口角。刘某赶到后劝解,并要求韩某与女儿分手。韩某称,分手可以,但要给他60万元。鉴于当时双方情绪比较激动,小刘打算报警,韩某阻止。
刘某怕韩某伤害其女儿,则从韩某身后一把拉住他,韩某回头一把掐住刘某的脖子,把他按倒在旁边的花台里。此时气急的刘某,趁其不备,用事先准备防身的刀在韩某的腹部和背部各刺了一刀。   事发后小刘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经鉴定,韩某所受损伤构成重伤二级。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图文无关)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事发两个多月后,小刘和韩某居然领了结婚证!  
原来为女儿抱打不平,刺伤其男友,现在女儿与他结婚了,大家成为一家人。这如何是好?他们之间可以摒弃前嫌,但是触犯法律,依然要承担法律责任。  
今年3月14日,盘龙区检察院向盘龙法院提起公诉。4月10日,盘龙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且支付被害人的医疗费,并取得了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评论:相爱就行了,别再“相杀”
如果哪个编剧写下这样的桥段,恐怕会收到板砖无数。父亲、女儿、女儿的男友上演一场“三国杀”,本以为这段姻缘就此结束,未曾想两个月后女儿和男友领证结婚,坐实夫妻关系,而父亲却要承担法律责任。只能让人喟叹,生活才是最牛的编剧和导演!
两个人一路走来磕磕绊绊,尽管有诸多矛盾和问题,甚至有闹到“分手要60万元”的难堪地步,但姻缘始终不曾断片,尤其是经由一次极端冲突之后,两人干脆领证结婚,从情侣变为夫妻,说明两人之间爱铁定是有的,那种只属于爱人之间的依恋和执着,应该才是维系他们关系未曾破裂的根本原因。
如此意味着,在日后的婚姻生活中,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婚前的种种不快持续演绎下去,影响婚姻的幸福生活,同时让家里人焦急、不安。
双方应该换一种相处之道:
1、双方都应该克制自己的脾气,学会互相谅解、包容,不要一点就着
2、存在问题时应通过沟通来解决,温暖地关注彼此的情绪,及时予以安慰和帮助
3、若是实在忍不住,可以暂时走开或换个有益的渠道发泄等等。
对于子女或晚辈的爱情和婚姻,
可以给予善良的建议和一定的关心,
但不要介入过多,
切忌直接插手其中,
否则有时会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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