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查看: 4217|回复: 0

长春:汽车号牌变形、残缺未及时更换罚款200

[复制链接]

5378

主题

5381

帖子

1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7651
发表于 2017-6-21 15: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19日,记者从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从即日起,长春交警将依据《长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法对长春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条例》于2017年1月1日施行。《条例》是长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第一部地方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共分总则、道路通行条件、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规定、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共四十条。

  针对现实存在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条例》进一步规范了行车秩序,对左转弯待转、路口净空、公交车规范行车、轻微交通事故快拆快处等作强制性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停车秩序,要求机动车车辆入位按指示方向停车,明确非机动车集中有序停放,允许在校园周边设置临时停车区域,严格禁止在禁停路段停车。进一步规范了行人通行秩序,明令禁止行人进入城市快速路、在车道乞讨、散发广告、兜售物品、使用滑板、轮滑等行为。

  为贯彻实施《条例》,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条例》中规定的违法行为,编写了长春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代码,并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审批。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审核,同意使用相关违法代码,并已经将违法代码录入到移动执法终端(POS机)系统,可以对相应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条例》规定了地域效力范围。即在长春市城区、开发区、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条例。

  从即日起,长春交警将依据《条例》依法对长春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丁隽)


长春网站建设 网站设计 www.4435.cn 电话:136 2446 7185(于先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长春门户网站

长春门户网是网民了解长春的网络窗口,同是提供长春地区百姓生活分类供求信息的门户网站,同时提供长春网站建设、长春网站设计,我们将逐步的完善网站分类信息资源;

长春门户网二维码

联系我们

  • 工作时间:早上8:00 - 晚上5:30
  • 投稿联系:13624467185(微信同号)
  • 反馈邮箱:5053050@QQ.com
  • 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亚泰大街与自由大路交汇五环国际大厦1408室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cc! ( 吉ICP备2021009740号-8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