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职务犯罪外逃者逾期不归从严惩处 公告时限!2018年12月31日
央视网消息:23日,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公告,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投案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在这之前投案自首,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甚至有可能免除处罚。而逾期不归,以后再被抓回来的,将从严惩处。目的很明显,就是劝这些境外在逃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就在公告发布的同一天,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吴青主动回国投案并积极退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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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1965年出生的吴青,是江苏省淮安市棉麻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涉嫌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和骗取贷款罪,2013年11月外逃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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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青归案是江苏省贯彻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高追逃追赃水平过程中取得的重要战果,也是中央追逃办今年对外公布50名涉嫌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的外逃人员有关线索之后,第3名到案的外逃人员。
中央追逃办负责人重申,反腐败追逃追赃永远在路上,对外逃人员的缉捕力度将越来越大、尺度将越来越严,再次正告境外在逃腐败分子,彻底放弃幻想,尽快回国自首,积极退赃,争取宽大处理。
首对职务犯罪外逃人员发自首公告
“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这是一直以来中央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鲜明态度。而随着近两年国际追逃的“天罗地网”越织越密,震慑效应不断加码,我们的战术打法也在日益成熟。这一次国家监委等联合发布的敦促投案自首公告就是个体现——这是我国首次针对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发出的敦促投案自首公告,还有一点值得注意,这也是今年3月国家监委成立后,参与发布的首个敦促投案自首的公告。
侥幸无出路 投案是归途
侥幸无出路,投案是归途。希望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抓住机会,及早回头,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只要有一人在逃,追逃就决不停止、绝不收兵。
最近,在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和政策感召下,这种“自首效应”正在形成,不止外逃人员,国内一批涉嫌违法违纪的各级干部也在主动投案。只要主动投案,真诚悔过,就为时不晚。
早回晚回早晚得回,晚回不如早回。别忘了,公告的时限:2018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霍宇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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