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现将中心支行纪委、监察室设立的监督举报信箱、邮箱和监督举报电话予以公告。对群众反映的有效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将及时处理,并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现将中心支行纪委、监察室设立的监督举报信箱、邮箱和监督举报电话予以公告。对群众反映的有效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将及时处理,并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一、受理范围
1、受理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2、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举报人的权利和义务
1、举报人的权利:检举控告人对党组织、党员干部有权提出检举控告;因进行检举、控告,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侵害时,有权要求受理机关给予保护。
2、举报人的义务:对所检举、控告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须承担纪律责任。
三、注意事项
1、提倡署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2、举报内容力求详尽,包括对被投诉举报对象涉嫌的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节、涉及人员等要素。
四、监督举报方式
1、监督举报信箱:
中心支行设立固定监督举报信箱2个,位置如下:办公楼主楼北门电梯后侧步行梯二楼与三楼之间拐角处(非监控区);方正家园离退休干部处一楼与二楼之间拐角处(非监控区)。
2、互联网监督举报邮箱:jlpbc@jl.gov.cn
3、监督举报电话:0431-88572473
4、监督举报地址: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纪检监察办公室(人民大街2219号人民银行办公楼四楼4032室)(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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