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召开药品经营企业安全警示教育会
为落实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我市药品经营质量安全,8月1日,西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西宁市药品经营企业安全警示教育会。会议通报了吉林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问题疫苗事件及调查情况,传达了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领导的要求。
会议要求,药品不等同于普通商品,药品流通企业作为把控药品流通的关键一环,要把“企业永远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理念牢记在心,切实守好药品安全这条“生命线”,同时企业内部也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明确工作责任,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主动担当社会责任,用实际行动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同时,食药监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日常的监督执法,经常性地开展巡回检查、例行检测和专项整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全面实施检查表格化、监管痕迹化、责任网格化,要坚决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曝光,通过排查隐患、抽检“亮项”、处罚到人、公开信息,倒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此外,要时刻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严厉打击药品经营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重拳整治挂靠走票、超范围经营、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被处罚企业和责任人的信息。与此同时,加强法规宣传教育,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促进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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