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日长春交警查处的两起交通违法案例中,两名驾驶员之前都曾因为“醉驾”被依法吊销驾驶证,可如此沉痛的教训并未让他们认识到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两人却仍心存侥幸,任性的驾车出行,结果必是难逃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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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春交警查处的两起交通违法案例中,两名驾驶员之前都曾因为“醉驾”被依法吊销驾驶证,可如此沉痛的教训并未让他们认识到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两人却仍心存侥幸,任性的驾车出行,结果必是难逃法网。
5月13日8时20分许,长春交警宽城大队民警霍警官和郝警官在亚泰大街附近执勤时,发现一辆车号为吉AY***8的出租车,沿亚泰大街由北向南行驶到8路公交车终点时,看到有交警在就放慢了车速,这一异常行为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于是上前检查,当民警让其出示驾驶证时,司机吴某说他忘带了,民警说提供身份证号也可以,吴某却说身份证号码记不住了。民警察觉到有问题,于是将吴某带回大队,经查得知原来吴某已于2018年2月因醉酒驾驶被公安机关处以吊销驾驶证,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
5月15日09时30分许,长春交警宽城大队民警苏警官、翟警官在凯旋路铁北一路执勤时,发现一辆车号为吉A9***N的小型轿车沿凯旋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铁北二路路口时,因其未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民警要予以查处。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时,驾驶员马某迟迟不能提供驾驶证号。于是民警将马某带回大队,经查得知原来马某已于2016年因醉酒驾驶被公安机关处以吊销驾驶证,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
吴某和马某的行为都已构成“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吴某和马某将面临15日以下行政拘留和罚款2000元的处罚。
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周东魁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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