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5月11日,长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 “2018年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惠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长春市残联副理事长张英君做主旨发布,其中涉及残疾人社会保障、精准康复、脱贫攻坚三大类,六项惠残政策。
5月11日,长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 “2018年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惠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长春市残联副理事长张英君做主旨发布,其中涉及残疾人社会保障、精准康复、脱贫攻坚三大类,六项惠残政策。
2018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大残疾人社会保障力度,长春市将提高“三无一靠” (无法就业、无法组建家庭、无低保、依靠父母或家庭成员供养)成年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和为就业年龄段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纳入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
提高城区、开发区“三无一靠”成年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城镇户口的由每人每月 200 元提高到500 元、农业户口的由每人每月 120 元提高到300 元。按每人每年 50 元的标准,为城区、开发区就业年龄段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具体保障内容包括意外身故及猝死、意外伤残、意外医疗费用、意外医疗日额补助、重大疾病、疾病身故、住院重症监护补贴等七项。
“三无一靠”成年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预计投入资金600万元,惠及残疾人千余人。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预计投入资金360万元,惠及残疾人7.2万人。
2018年,为深入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计划,满足残疾人的康复需求,长春市提高了肢体残疾人康复和贫困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标准,并为脑瘫儿童适配矫形器。
将肢体残疾人居家康复服务每周期免费训练次数由24次提高到36次,补贴标准由每周期1200元/人提高到1800元/人。对长春市脑瘫儿童适配矫形器(多功能矫正鞋)给予补贴,平均每人补贴1200元,救助对象为具有长春市户籍、年龄在3—15岁、有肢体残疾证或市级(含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相关诊断、身体状况符合矫形器适配要求的脑瘫儿童,不设名额限制,有一配一。
将城区、开发区贫困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服药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500元提高至1000元,住院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至3000元。以上项目预计投入资金1052.5万元,惠及残疾人6890人。
今年,长春市在残疾人脱贫中新增托养服务补贴项目,并推动纳入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就业年龄段的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补贴。其中入住机构托养的残疾人每人每月补贴不高于1000 元,居家照料的残疾人每人每月补贴125元。
长春市将为贫困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补贴项目预计全年投入资金575万元,服务贫困残疾人2819名,将有力地提高残疾人兜底保障能力,对于推动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早日实现脱贫、共奔小康将起到积极作用。
/记者 代丽媛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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